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5月27日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建设“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实施意见》(国资党委群工〔2010〕9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职工队伍建设,激发中央企业广大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创造活力,提升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中央企业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要在技术复杂、通用性强、涉及人民健康安全的工种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并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上岗制度及相应的待遇相衔接。对参加企业紧缺职业(工种)高级技能以上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且被企业聘用的人员,企业可给予一定的培训和鉴定补贴。同时要加强高技能人才梯队建设,制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吸引和稳定一批核心高技能人才。
为配合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中央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特定于2010年7月举办高级项目管理师试点专场考试,为配合此次考试,举办考前强化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北京华夏精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级别
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培训对象
企业总裁、副总裁、企业项目总监、信息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产品研发经理、工程监理、公共活动组织者等一线管理人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
3、取得硕士学位,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负责过2~5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
4、取得博士学位,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
三、培训内容
本次考前强化班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管理专家委员会的资深专家亲自授课。培训内容按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教程,从项目的过程、范围、风险、进度、成本、质量、沟通、采购等项目管理模块,并结合大型、复杂项目及项目群进行讲解和案例分析。
四、资格认证
培训结束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五、报名提交材料
1、个人工作经历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2、报名申请表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
5、彩色2寸蓝底照片四张
六、报名、培训和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及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3日
培训时间:2010年7月10日—7月15日(7月9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7号 铁道部党校
考试时间: 2010年7月18日 考试地点:北京
七、相关费用
报名、培训、教材、考核、鉴定、论文审定、答辩等费用共计9800元。
开户名:北京华夏精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100101650005926114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太平庄支行
八、报名办法:
凡报名参加高级项目管理师考试的学员,请务必登陆www.cpmp.org.cn浏览并下载报名流程、论文撰写要求、申请表、鉴定表。按照要求填写和准备论文。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7号铁道部党校2号教学楼四层
联系电话:010-51949800 010-51949808
传 真: 010-51949804
联 系 人:陈老师13810334279 张老师13701158085
网 址:
E-mailcpmp@cpmp.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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